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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浙江浔昂律师事务所

来源:时间:2021-10-30 15:10

关键词:交通事故

案件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办理方式:调解

服务团队(律师):沈国强

案例简介:

2021年9月,孙某(我方委托人)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路段由北往南行驶时与驾驶小型轿车的俞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评定为孙某无责,俞某全责。事发后,孙某到我所进行委托,本人接受所里指派后,立即与委托人孙某联系,鉴于孙某的家庭经济状况,本人建议可通过与俞某先行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让俞某和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对俞某给予相应的人道主义补偿。本人多次与俞某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让俞某先行垫付医疗费43601.16元,在孙某出院后本人陪同孙某前往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并在鉴定结果出来后立即计算出相应的赔偿清单,根据该赔偿清单本人前往保险公司与俞某协商调解,为孙某争取利益最大化,最终在孙某无法评到伤残的情况下,为孙某争取到赔偿总费用50549.94元(包含补偿金1000元)。

主要问题:

如何让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问题;如何在无法评到伤残的情况下为受害者争取到补偿金

案件结果:调解

案件分析、效果或影响:

交通事故发生后,承办律师认真践行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要求,陪同受害者前往鉴定所进行鉴定,迅速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做到真情服务,并积极协商调解,在受害者住院期间先行让肇事者垫付医疗费,并成功说服肇事者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受害者补偿金1000元,使受害者获得了利益最大化,有效维护了受害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