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
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公职律师应当参加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根据申请人员情况另行通知(初定2021年1月)。
二、 考核地点
湖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8楼)。
三、 参加人员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一年以上(不含试用期),且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在编人员,同时政府部门要具有行政执法证(公安机关人员为警察证、税务部门人员为检查证,其它部门人员为行政执法证)。
四、 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三份)
1. 考核申请表(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签署本人姓名,下同);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证(公安机关人员为警察证、税务部门人员为检查证,其它部门人员为行政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参加省律师协会或参加2020年省律协委托杭州律协任职前培训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本人亲笔签署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不具有下列情形的承诺:
(1)无犯罪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2)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
(3)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
(4)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
(5)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7.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并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在编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一年以上(不含试用期)及品行良好的证明。
8. 结合本职工作谈谈:如何履行好公职律师职责?(书面形式提交,字数不限)
五、 考核流程
1. 参加考核人员需于1月10日前向市律协递交书面考核材料,由市律协视申请人员情况,统一安排考核。如当面递交考核材料存在不便,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务必按照通知要求内容提交,一式三份,原件不要邮寄),但需在提供的所有复印件上写明:“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并保证与原件相符,真实、合法、有效”以及个人签名。
2. 参加考核人员需学习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及《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考核合格后由市律协出具考核合格证明。
4.考核合格后,按申请公职律师材料清单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申请,联系人:叶慧华,电话:2076270。
联系人:类春丽 赵琳琳
电 话: 2057183
附:1.考核申请表(模版)
2.单位证明(模版)
湖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