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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们一起走过——2014年度法律服务公益项目

来源:时间:2015-02-27 00:00

1.法律帮扶创业计划(实施单位:浙江浔溪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结对大学生、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创业者,无偿担任一年法律顾问,帮扶创业创新。

    成效:2014年共与20名创业者签订结对帮扶法律服务协议,其中创业大学生4名、失业女工创业者1名,涉及15家小微企业。项目实施以来,浔溪所已为4家结对企业出具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环境保护、贴牌加工等法律风险提示函。

2.“法律春风”便民行(实施单位: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定期组织律师进村入户,为南浔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处纠纷等无偿法律服务。同时,重点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偏远山区妇女以及留守儿童和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成效:2014年,该所无偿结对服务62个行政村、13个社区,项目总投入人民币约15万元,50%已自筹落实到位。每月开展 “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每季度举办村(社区)、企业普法骨干法律知识辅导班、法制讲座,共有受益群众4.6万人次,其中外来务工人员2500余人次,下岗职工1200余人次,残疾人270人次,老年人6300余人次,妇女儿童10000余人次。

3.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实施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监所、进学校、进军营”六进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服务困难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

    成效: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咨询、讲座43场次,其中受益的社区居民达3000余人次、企业职工1500余人次、在校学1000余人次、服刑人员136人次、部队官兵341人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

4.京衡律师织里法律援助行(实施单位: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在吴兴区织里公安分局设立法律援助点,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服务企业、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纠纷调处等无偿法律服务工作。

    成效:2014年,共开展法制宣传7场次,1000余人次群众、职工受益;律师参与信访接待15人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帮助6名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调处纠纷23起。

5.“懂点法”微信普法(实施单位:市局法宣处)。聘请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问题。组织律师在湖州晚报96345《法律帮帮团》提供律师在线接听,对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为市民提供解决法律顾问的方法和途径。

    成效:迄今为止,“懂点法”官方微信编发82期,共发布以案说法、法律茶馆、法治文化等普法信息428条,粉丝突破5200人。律师参加96345在线接听54次,为200余名群众在线解答法律咨询。

6.《王义说法》电视普法(实施单位: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发挥电视宣传效应和求直律师知名度,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进以案说法,为群众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成效:该节目由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义担任嘉宾主持, 2009年10开播,每周一期,节目开办以来已播出78期,为安吉县品牌电视栏目,收视率一直处在同类节目第一名,社会影响广泛。《王义说法》节目由王义律师收集素材、撰写稿件,分三个版块:博法律、义口水和微冲浪。

7.陆伟东“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实施单位:南浔区司法局)。依托南浔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陆伟东“老娘舅”调解工作室,集中义务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通过坐堂“听诊”、上门“问诊”、专题“会诊”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

    成效:三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50余起,其中2014年调处纠纷42起,调解成功率98%。陆伟东自己制作课件,在南浔区12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2万余中小学生从中接受法制教育;在农村举办法制讲堂十余场次,5000余农村群众从中接受法制教育。

8.《娘舅来了》电视调解节目(实施单位:长兴县司法局)。通过长兴电视台开办每周一期《娘舅来了》电视调解专栏样节目,组织调解员深入田间地头、街道社区现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同时通过电视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成效:2014年,共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娘舅来了》电视调解专栏节目45期,现场调解矛盾纠纷60余起,调解率达到95%,收视率为该县民生类电视节目最高。

9.“巾帼帮教·与爱同行”志愿者服务(实施单位:吴兴区司法局)。组织志愿者结对女性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帮助、婚姻家庭咨询、赠送法律书籍,帮助重拾生活信心。

    成效:共结对45名女性矫正人员,其中为33名女性矫正人员专门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60余册。

10.青少年矫正对象导师关爱行动(实施单位:南浔区司法局)。通过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关爱导师制,建立由老专家、老干部、老战士、老模范、老教师等组成的关爱导师队伍,结对在册未成年矫正人员,建立关爱手册,开展心理辅导,加强帮教管理,对未成年矫正人员给予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帮困向导、行为教导。

    成效:2014年,共结对未成年矫正对象20名,为每人建立关爱手册(内容包括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导师开展工作记录、矫正对象思想行为记录、解矫前帮教总结),导师通过经常性关爱行动,在矫期间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现已有7人解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