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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律党〔2020〕2号 关于成立湖州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0-02-08 10:22

各县区联络组、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事务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在看到“六个转变”的同时,还要看到“五个没有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浙江省、湖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律师行业的力量,经研究决定,市律师行业党委和市律协联合成立湖州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以下简称“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团人员组成

团  长:汤鉴学

副团长:黄立科、李  萍、许见明、倪卫星、周吴红、程福如、项志正、徐学民、王菊良。

服务团成员由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二、 服务团工作职责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工作;

(二)为党委、政府的各种应对措施从法律专业角度提供合法合理可行的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三)参与相关矛盾纠纷化解,为我市疫情防控及后续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员工个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五)力所能及地为陷入困境的企业制订应对或脱困的工作方案,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 

(六)指导各专业委员会针对疫情防控专业领域的法律与政策问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七)律师会员在承办与疫情相关的案件时,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

(八)针对企业在疫情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制作并公开发布企业防控疫情法律服务指南或服务资料;

(九)承办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团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法律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水平。服务团成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疫情期间的具体防控规范等,针对疫情实际收集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法律案例,要学习研究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和湖州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关于应对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等,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发挥表率作用,增强工作实效。服务团成员,尤其是党员律师要发扬“上一线,打头阵”的无私奉献精神,模范带头,主动作为,忠诚履职。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一律为公益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请及时报送市律师协会。联系人:类春丽,13136500689,邮  箱:hzslsxh@163.com.

 

附件:湖州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中共湖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湖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