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95年,是依法设立的、由湖州市全体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行业提供服务和实施管理。
本会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制,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提高会员执业能力,规范会员执业行为,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本会接受湖州市司法局的监督、指导和浙江省律师协会的指导,依法自主开展工作。
本会接受中国共产党湖州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的领导,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的活动和党的建设工作。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监事会是本会常设监督机构,秘书处为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本会下设青年律师分会、公职律师分会和女律师联谊会,设有发展与规划、业务与指导、考核与会员事务、宣传与交流、参政议政、权益保障、道德与纪律、财务与公益等8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履行本会各项专门职责。本会同时还成立了刑事、民商事、行政、立法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仲裁与调解、破产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婚姻与家庭、金融与证券、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涉外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互联网与数字化、环境与资源保护等16个专业委员会,负责开展业务研讨和交流,指导本市律师开展各类相关法律服务。
本会中文名称:湖州市律师协会;本会英文名称:HUZHOU LAWYERS ASSOCIATION
本会会址设在湖州
根据《律师法》和《湖州市 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本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支持和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制定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律师执业规范、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
(三)制定并实施会员奖励与处分办法;
(四)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五)处理对会员的投诉;
(六)调处会员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七)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八)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和实习考核;
(九)开展律师执业培训;
(十)指导和督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和等级进行评价认定;
(十一)开展律师业务研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十二)组织律师开展国内和国际交流;
(十三)宣传律师工作,提升行业影响力;
(十四)组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十五)鼓励和支持会员参政议政;
(十六)为会员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七)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十八)协调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九)办理司法行政部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及有关部门授权和委托的事务;
(二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