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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律党[2020年]1号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

来源:时间:2020-04-08 10:31

各市律师行业党委:

现将《2020年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浙江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2020年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要点

 

2020年是律师行业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的决胜之年。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组部、司法部和省委、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部署,按照厅党委的要求,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强所建促发展,围绕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巩固全覆盖成果,深化全规范成效,高标准完成全统领任务,决胜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集中攻坚,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省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力量。

一、强化律师行业理论武装工作

1.加强律师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律师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学习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各项方针政策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律师工作正确方向。

2.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理论研究。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开展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发掘和整理律师行业党建史料,形成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实务研究成果。通过理论研讨,凝聚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思想共识。

二、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制度和工作机制

3.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党建制度。制定《浙江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手册》,建立并落实律师行业基层党建工作标准。修订完善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党员律师联系群众制度,建立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列名联系党外律师、群众工作档案,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律师联系群众信息库。落实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规则,完善议事规则,明确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分工及职责。

4.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机制。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督察机制,调整督察事项,围绕律师党建“全覆盖”“全规范”相关内容开展督察,重点督察党建入章程、“三同步”机制、“双管合一”机制、联合党支部工作、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执行等内容,书面通报督察结果。推进省、市律师行业党委直接联系指导重点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

三、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统领

5.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以全省律师行业扬帆行动为总抓手实施“四大工程”,推进律师行业党建统领、引领发展。各级律师行业党委以“筑党建之基,建党建样板”为主题实施“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补短板强弱项,巩固党建全覆盖全规范成果,形成“律师行业党建浙江样板”;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以“融党建之力,促行业发展”为主题推进“聚力工程”,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推动律师党建和律师事务所发展深度融合,重点加强中小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力度;党员律师以“致党建之用,助省域治理”为主题参与“先锋工程”,引领广大律师服务中心大局,在浙江争创省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中贡献力量,重点做好青年律师党建工作。

6.开展“三强双进”党组织争创活动。以党建强、发展强、服务强,政治引领力和法律服务能力齐头并进为导向,开展“三强双进”党组织争创活动。省律师行业党委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定标准,明确创建要求和创建目标,选树推广先进典型作为省、市两级党建规范化示范所。组织党建规范化示范所介绍工作经验,落实帮带责任,推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以强带弱、“红色互动”。

7.决胜律师行业党建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总结律师行业党建三年集中攻坚经验成果,形成“律师行业党建浙江样板”指标体系。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各市交流研讨集中攻坚工作,表扬宣传一批在攻坚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8.创新党建工作方法。征集、推广一批适应律师行业特点、遵循律师工作规律的“党建工作法”。引导不同类型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把开展组织生活、创设活动场所、融合律所文化建设、运作“互联网+党建”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提炼出来、推广开来。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通过公众号、APP终端、微信群等学习、应用和宣传“党建工作法”,丰富和创新党组织生活。

四、强化党员律师教育和引导

9.开展党员律师培训工作。落实律师行业党员培训专项经费,依托律师行业党校,分批分期开展党员律师培训,培训资源向联合党支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中的党员律师倾斜。用好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培训基地资源,指导丽水市根据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协助推进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的红色革命基地项目建设,丰富基地教育培训功能。

10.表彰宣传党建典型。加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律师、优秀党务工作者选树表彰工作力度,“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组织先进典型宣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中国律师党建网、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浙江法制报、浙江律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强各地党建信息交流和宣传,扩大对中小律师事务所的辐射广度。

11.抓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数量、优化结构。各市律师行业党委摸排可发展入党人员底数,制定党员律师队伍发展规划,常态化开展做好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接续考察,侧重在无党员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和骨干律师中发展党员。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带动、吸引优秀的青年律师向党组织靠拢,提高律师队伍中党员的比例,提高各级律师协会领导班子中党员律师的比例。

12.实施党员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党员律师的培养选用机制。推选党员律师参加党委部门组织的人才培训。在充实、调整涉外、知识产权等律师人才库时,优先选用党员律师;推荐优秀党员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律师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和劳动模范类先进人物人选。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项目建设、涉外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3.做好党员律师党纪执行工作。做好律师执业惩戒与党纪处分衔接工作,加强对违法违规党员律师的党纪执行力度。对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党员律师队伍中进一步加强党内纪律执行工作的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核查2016年以来党员律师惩戒情况,督促完成受惩戒的党员律师党纪执行工作。

五、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作用

14.服务依法防控疫情和高水平复工复产。引导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厅党委部署的“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扎实做好企业“法治体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为依法防控疫情、助力我省高水平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5.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探索律师党建服务省域治理现代化、健全现代法治体系的有效路径,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引导党员律师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带一路”建设、“三大攻坚战”、长三角一体化、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工作中建功立业。

16.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参与“联企送服务”“外经贸‘云’上法律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等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精准的服务,促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相关部门推进律所与企业“红色互动”,实现企业和律师互惠共赢。

17.积极参与公共(公益)法律服务。引导党员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送法下乡”、服务农民工、“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公益活动,树立党员律师队伍良好形象。

六、加强律师行业党委建设

18.组织律师行业党组织间的学习交流。组织省、市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以及部分先进党组织书记进行学习交流,借鉴推广其他地区、其他行业好的党建工作经验及做法,鼓励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间加强交流合作。

19.有效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作用。优化律师党建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建立全省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录库,组织开展无党员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指导员任职测评和工作检查。组织一次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训,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考核机制,提高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质量。

20.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列入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经费保障范围,落实律师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律师事务所管理费用列支、税前扣除等政策。指导解决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经费保障中的实际问题。

 

附件:1.2020年全省律师党建全统领建设目标清单

      2.2020年拟出台(修订)的重要文件重要制度

   3.2020年拟召开(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