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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获得新殊荣

来源:时间:2012-07-05 00:00

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获得新殊荣

 

    我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在省厅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律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律师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发展的关系,以党建工作推进法律服务,以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成效,全面推进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和保障民生中,切实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6月27日,在浙江省纪念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上,我市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6月30日,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和模范党员律师表彰大会在杭举行,我市浙江金鼎律师事务所、浙江清溪律师事务所、浙江兴长律师事务所获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称号;应朝阳、胡  峰 、陈  凯三位律师获模范党员律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