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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与市总商会联合搭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平台

来源:时间:2015-07-31 00:00

       7月31日,市律师协会在市工商联(总商会)六届四次常委会上与市总商会签订《关于法律服务浙(湖)商创业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优化浙(湖)商创业环境。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崔凤军,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总商会)主席曹德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成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伟出席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优化浙(湖)商创业环境和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总体要求,深化法律服务浙(湖)商创业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市律师协会与市总商会联合搭建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平台,不断优化浙(湖)商创业环境。

    一是成立湖商律师服务团。组织市直、两区17家律师事务所和相关律师成立“湖商律师服务团”,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开展依法治企宣传,指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为在湖商会组织、非公企业以及在外湖州商会和湖商企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专家团队支撑,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推进商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引导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商会组织以及会员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荐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商会组织和会员单位的法律顾问,推进商会组织和会员单位法律顾问覆盖,搭建商会和律师交流合作、互惠共赢的平台,促进商会组织依法自治、积极发挥作用。

    三是组织律师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研发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产品,并及时通过商会组织和会员单位发布推介。组织律师根据商会会员企业法律需求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集中“会诊”,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公司治理结构,防范法律风险。组织律师为商会组织和会员单位开展法律讲座、法务培训和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商会组织、会员单位及其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组织律师为商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项目建设、商务谈判、投资融资、重整重组、产业升级、知识产权保护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为商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劳动用工、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保护等重大矛盾纠纷以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四是健全民营经济法律服务机制。畅通资讯宣传渠道,建立“企业法律服务”专栏,在市律协和市总会网站建立链接通道以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网络媒体、宣传资料等,及时互相发送登载法律服务信息,加强法律服务宣传。建立律商合作论坛,市律协和市总商会每年定期联合举办一次律商合作论坛,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商会组织、会员单位沟通交流合作,征集法律服务需求信息,发布法律服务产品信息,围绕经营管理、转型升级和法律法规政策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讲座、培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全市中心工作要求以及商会组织和会员单位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确保法律服务浙(湖)商创业创新和民营企业发展得到有效落实。建立费用协商机制,明确除提供无偿法律咨询、讲座和法律体检等法律服务外,商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或者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费用自行协商,市律协和市商会可以就特定法律服务领域或者法律事务开展费用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