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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来源:时间:2016-03-18 00:00

    3月16日上午,市检察院检察长孔璋、反贪局局长陈章、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善军、公诉处处长方海明、侦监处副处长殷莉华、办公室陈才娟一行莅临市律协调研座谈。

    市司法局局长沈晓蓝、政治部副主任戴泽斌、律师与公证管理处处长周军、市司法局法制处副处长(主持工作)陈昌水陪同调研,市律师协会会长李萍、名誉会长杨京军、副秘书长徐学民、理事许见明、谢建勇、市律协权益保障委委员钱行等参加座谈。

    双方就《关于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机制执行情况及保障律师会见权和文明办案等方面进行了探讨。与会律师立足于刑事诉讼实务,围绕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接受委托权、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的会见权、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表达了对市检察院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期待。

    孔璋检察长认为,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帮助很大。他强调,2015年,市检察院围绕司法实践中影响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热点问题,在征求律师意见后,发布《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构建良性互动检辩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试行)》,重点细化落实了各项规定,完善相关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双方的合作深度,建立健全交流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律师的工作制度,为双方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创造更大空间。

    沈晓蓝局长感谢孔检察长一行专程来市律协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她指出,近年来市司法局以及市律协不断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健全完善教育引导机制,筑牢织密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紧紧抓住律师的能力素质,着力推进律师队伍建设,避免律师队伍出问题,并希望得到检察机关的支持,加强双方的交流和合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形成良性互动的检律协作关系,共同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