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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勇年荣获“民进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来源:时间:2013-11-27 00:00

 

近日民进中央召开民进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我市东唐人律师事务所高勇年律师荣获民进中央授予的“民进全国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全省仅7位会员获此殊荣。  

高勇年是浙江东唐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是第五届、第六届和现任第七届民进湖州市委会副主委19963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曾担任过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

作为第七届民进湖州市委会副主委,高勇年带领民进会员在宣传思想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并率先垂范、身体力行。高勇年紧紧围绕民进自身建设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围绕履行参政党职能结合参政党理论研究,将宣传思想工作融入爱满民进之中,为宣传思想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在高勇年同志具体分管负责下,湖州市委会在2007年和2012年分别被省委会评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多年来,他积极参加省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并积极为省委会会刊《开明》杂志撰写文章,2011年曾被省委会评为优秀通讯员。亲自调研并执笔的市委会在政协会议上的大会发言稿有2篇,集体提案稿有7篇;另有2篇调研文章被省委会作为政协提案采用,分别获得省委会2008年和2009年的参政议政调研成果三等奖。多年来,他撰写过多篇文章,参加省委会的统战理论或参政党理论征文或理论研讨,并常有文章在省委会获奖他撰写的《建设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之若干问题思考》,在2011年民进全省统战理论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并被省委会推选参加20124月民进中央与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参政党建设理论研讨会被收集在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中。此外,他还结合法学进行政党理论方面的研究,2012年他撰写的《关于学习董必武政党守法论述的若干思考》一文,被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确定为年会的大会主旨发言后被中国综合经济类核心期刊《战略与风险管理》杂志2013年第2期全文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