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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工作座谈会

来源:时间:2018-02-13 00:00

    2月12日,市司法局会同市律协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律师工作作出部署。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何成华,市司法局律师与公证管理处处长周军,市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李萍参加座谈并讲话。市律协理事、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程勇主持座谈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深入学习《通知》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第二次会议精神。大家一致认为,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律师执业的“四条基本要求”,遵守宪法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严守执业纪律,坚持谨言慎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积极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功坚仗。

 

    刑委会专委朱广阳律师认为,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肯定会深入开展,涉及的面广、人多,建议律协层面应当成立专项业务指导小组,规范涉黑案件的办理。律师参与涉黑案件应当依法辩护,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规范办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讨论。

 

    刑委会专委程福如律师认为,处理该类案件应当集市司法局、市律协、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共同之力,首先,严格审查立案审批;其次,承办律师发现案件存在无罪、定性存疑情况应当提交律所内部讨论,严把所内内控关;最后,市司法局和市律协层面应当成立涉黑案件辩护的指导小组,加强与公检法办案机关的沟通交流,充分交换各方意见。

 

    市律协李萍会长指出,全市律师应当加强对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律协要组织专项培训活动,强化律师执业素质与办案水平。刑委会应在风险防范、办案流程方面梳理形成办理涉黑案件的业务指引。同时,律师面对此类案件不应有畏难情绪,在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依法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市司法局律公处周军处长指出,此次“扫黑除恶”是自上而下开展的专项斗争,持续时间长,期间将会出现大量涉黑恶案件,律师参与此类案件首要原则在于把握好政治方向,其次要注意执业风险的防范,再次应当做好案件的审查、把关、定性和汇报工作,最后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坚持谨言慎行,不能以不当言论误导社会舆论、影响司法审判。

 

    市司法局何成华副局长在座谈中强调,律师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参与者,要在下六个方面履行好职责:一是全市律师要提高思想、强化认识,深刻理解这次扫黑除恶的背景和目的;二是全市律师要准确把握《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行业规范履行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三是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律师的培训指导和案件把关工作,杜绝不规范办案的行为;四是要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律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恪守职业道德、落实执业规范、严守执业纪律,切实做好执业风险提示工作;五是要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律师坚持谨言慎行,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地对案件发表言论,恪守律师执业精神;六是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本所、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全体委员、部分业务委员会主任和律师代表共15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