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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女律师工委、市女检察官协会联合举办“家暴类案件中的妇女家暴的防范和化解”专题研讨会

来源:时间:2014-04-16 00:00


    4月12日,湖州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湖州市女检察官协会在长兴举办了“家暴类案件中的妇女家暴的防范和化解”专题研讨会。市属及各县区律师事务所女律师代表及全市女检察官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裘明珠、市律协副会长叶振伟、市律协女工委主任周桂珠、市政协法工委主任滕凌云、市女检察官协会副会长许颖应邀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由周桂珠主任主持,市女检察官协会许颖以近五年妇女家暴案件呈高发态势的现状为切入点做了相应的报告研讨。她指出,妇女家暴案件的形成是由个人、家庭、社会、法律等多方面所存在的缺陷而综合导致的,因而各检察官应在处理相应的案件时不能单纯的仅审查在卷材料,而应是全面的审查在案材料,通过走访群众和当事人家属的方式及时掌握社会及各方当事人家属的心态。在量刑及罪行评价方面应采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采取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化解矛盾。随后,市律协女工委主任、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桂珠在会上做了研讨报告。她指出案件的代理只是法律服务中的一部分,前置预防和处理跟踪也很重要。前置预防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均是其不同的表现方式;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应采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的思考方式,全方位、多方位的予以还原案件原貌,不可偏听偏信于一方。

    在自主研讨阶段,与会的检察官代表、女律师代表针对现阶段街道、社区存在的想协调又无从下手等状况,提出了110出警信息通报和法律援助相结合制度等创意的建议。会议现场,讨论气氛热烈、活跃。

    最后,市政协法工委主任滕凌云作了研讨总结。她指出维护公平正义是每个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义务。女性法律工作者在执法的过程中更要充分发挥出女性的特点及作用,主动承担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及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责任。同时,她还对与会的女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做事业的强者、做生活的智者的要求,要求她们恰当的处理好对法律的热忱与办案的理性之间的关系及工作圈与生活圈的关系。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检察官和律师搭起了一个加强沟通,相互交流的平台,而且也为我市整体的法律服务环境的提升创造出了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