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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张伟华律师获湖州市第七届“民间环保公益使者”称号

来源:时间:2014-06-03 00:00

2014年5月30日,在第43个世界环境日前夕,由湖州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妇联、团市委与湖州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举办的湖州市第七届民间环保公益使者评选活动圆满结束,浙江水乡人律师事务所张伟华律师等10人(团体)荣获湖州市第七届“民间环保公益使者”称号。这次活动旨在表彰在我市节约能源、控制污染物排放、发展循环经济、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治水治气、提升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中富有影响力、感召力、带动力的先进典型

张伟华律师数年来一直对环保公益事业保持了持续的热忱和关注。他从参与认捐“爱心食藻鱼”开始参加了数十项环保公益行动。并且在去年成为湖州市政府12345阳光热线观察团观察员后,领衔并参加了污水处理、河道清理沉船赔偿、饭店油烟扰民等等系列观察项目,并义务接受市民环境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

张律师认为,在五水共治的当下,需要让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让环保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在新环保法颁布之际,有必要向社会进一步宣传环保法,在法律之下,早日实现蓝天碧水。作为一名法律人,谨将继续以法律的眼光来关注和关心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