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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源陈赛律师受邀参加法制栏目活动

来源:时间:2021-01-30 15:34

森林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然而,森林火灾会给森林带来严重危害,森林火灾位居破坏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火灾、病害、虫害)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会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1月22日,浙江浦源律师事务所陈赛律师受邀参加安吉广播电视台法治宣传栏目,给观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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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赛律师首先介绍了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严重的结果,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失火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

陈赛律师对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解读。

在森林地带搭建土灶台,烧水煮泡面,案例中这位村民的行为属于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轻信能够避免而引起森林火灾,具体视烧毁森林的面积认定情节轻重,达到立案标准的,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可能构成失火罪处于刑罚。如果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视受伤死亡的具体人数以及受损的财务金额将处于具体的刑罚。

除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行为人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会依据消防机关出具的火灾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的责任人,同时再根据损毁的财产鉴定评估报告确定毁坏财产的价值,判决责任人依法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的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近年来,因村民疏忽大意或者不恰当的行为造成火灾的事件频繁发生,最多的就是在清明节上坟烧纸导致发生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损失,也给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造成了潜在的威胁。律师也在此呼吁大家切勿因自己的疏忽让众多年轻的消防战士拿生命去救火。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希望大家做好防火工作,全家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