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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行政委举办2020年度行政业务交流研讨会

来源:时间:2020-11-17 12:19

11月14日,湖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行政业务交流研讨会在湖州宾馆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市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协办,邀请了湖州市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庭负责人、行政复议机关代表作为嘉宾参与研讨,市律协行政委委员以及部分律师共计70余人参会。




本次研讨会由市律协副秘书长周锋主持,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沈鸿伟致欢迎词。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蒋莹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近三年来湖州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指出在众多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程序违法”为败诉的主因,占47.67%。蒋莹建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职权意识、行政程序意识、行政规则意识、行政履职意识,坚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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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应诉协调处处长管利光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湖州模式”等工作经验。同时,指出了当前我市行政机关在应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并对律师如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服务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建议。


在“行政疑难问题的研讨交流”阶段,参会人员围绕“集体土地上房屋拆除后的赔偿原则和范围”这一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原则、合法房屋和违法房屋的认定原则和认定主体、外嫁女的赔偿原则、小产权房的赔偿原则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韩旭康、安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戴伟民、长兴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蕾等行政审判一线的代表,介绍了法院在上述问题上的一般裁判原则。长兴县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施伟萍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的承办机构代表重点阐述了行政机关违法拆除房屋的赔偿原则和范围。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程刚律师、市律协行政委副主任程垠、市律协行政委委员徐兆红、邵云天、张伟华等律师作为行政案件的代理律师也就上述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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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房屋拆除系行政诉讼案件的高发领域,本次交流研讨会为涉及行政复议、审判、辩护各环节的人员提供了很好的互动交流平台,同时也为如何更好地推进集体土地上房屋拆除后的赔偿工作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