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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律师恢复执业考核提供材料

来源:时间:2018-05-04 00:00

 

社会律师恢复执业考核

提供材料


根据湖州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恢复执业需参加市律协考核。申请考核应提供如下材料:

1. 恢复执业的考核申请表;

2. 原注销律师执业证的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申请人本人签署姓名);

3. 原执业所属地律师协会出具的无行业处分证明或何时受到何种处分的证明;

4. 原执业所属地主管司法局出具的无行政处罚证明或何时受到何种处罚的证明;

5.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是否存在犯罪记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如存在犯罪记录或行政处罚的,应载明何种罪名或行政处罚);

6. 事务所拟接收申请人执业的情况说明;

7. 本人亲笔签署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承诺及不具有下列情形的承诺各一份:

1)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

2)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

3)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

4)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8. 如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或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该些行为发生在恢复执业申请日五年以前的,则应提交本人确已改正的声明,及至少两名执业十五年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的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律师为其出具的品行良好的评价和推荐书;

9. 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每半年更新一次,具体见考核通知)

附件:1.考核申请表(模版)(请至下载中心下载)

注:申请人向市律协递交上述材料后,由市律协秘书处根据申请情况,安排考核。